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浔财采确临[2018]525号、526号)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档案局的委托,就湖州市南浔区档案局老照片实物及数字化进馆工作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采)2018168
二、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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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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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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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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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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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金根老师捐赠的纸质照片及胶卷实体进行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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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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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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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下午14:30时前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开标,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七、磋商时间:2018年8月21日下午14:30时整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开标,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交付方式:网银/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5、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8月1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3026731
十二、投标质疑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湖州市南浔区档案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招标文件如果电子版与纸质版不符,则以最终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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