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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九村联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林城镇九村联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林城镇九村联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经相关部门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林城镇。项目业主为长兴南林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南林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林城镇九村联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林城镇,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包括本项目为林城镇九村联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市政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情况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其中1#厂房建筑总面积17207.41m2,2#厂房建筑总面积为1644.54m2,单体最大跨度30米,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价约 3155 万元,计划工期:27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

2.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1.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

2.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

2.2.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2.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2.3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3.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3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南林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地 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16室

联系人:屠先生                             联系人:黄工   

 话:13735130656                         电  话:0572-6038878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