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采购 > 分散采购 > 分散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安吉县人民法院2019年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安吉县人民法院安吉县人民法院2019年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安吉县人民法院2019年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CJZ2019-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内容: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服务期限

1

2019年电子卷宗随案扫描

一批

50.00

一年,自合同签订并且扫描人员进场起计算。

注:1、谈判报价不能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自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同类电子卷宗扫描经验;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禁止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121日起至 2019125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报名表;

4.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4 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5 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电子卷宗扫描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

四、谈判答疑时间:

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谈判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均应在201912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答复。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9130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30日上午900时止;

3、谈判时间及地点:2019130日上午900时整,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六、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缴纳(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为准)。以银行汇款、网银转账形式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开户帐号:1205290009000204676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72-503815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程国嫒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阳光大厦2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5302207

八、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和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九、其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因供应商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谈判补充文件不能被及时送达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