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南浔区柏树圩区整治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文件浔水发【2016】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该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Ⅰ标-南浔标段,Ⅱ标-练市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湖州市南浔区柏树圩区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的东侧——南浔镇和练市镇交界处,圩区编号为浔G-18。圩区东北临息塘,东南至双林塘,西以北横泾为界,圩区总面积为2.22万亩(约14.82km2)。本工程共涉及7个行政村,镇界线以北为南浔镇,镇界线以南为练市镇。南浔镇主要涉及4个村:横街村、迎春村、柏树村和永联村。练市镇主要涉及丰登村、横塘村的大部和水口村的小部。
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堤防总长8.78km;新建排涝闸站17座,总装机865kW,新增总排涝流量19.442m3/s,闸孔总净宽122m;新建水闸2座,闸孔总净宽18m,新建4m涵闸1座,水系沟通2处。工程总概算为7720.35万元。
本圩区属小(2)型工程,该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Ⅰ标-南浔标段主要内容为:新建堤岸总长约5690m;新建水闸9座,闸孔总净宽69m,新建水闸2座(孙家埭水闸和香山港水闸),孙家埭水闸净宽9m(5m水闸+2孔2 m涵闸),香山港水闸净宽9m(5m水闸+2孔2m涵闸),圩内水系沟通两处,均在孙家埭港上,涵洞净宽均为4m及配套管理用房、水泵、配套电动机组设备安装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建设及维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Ⅱ标—练市标段主要内容为:新建堤岸总长约3074m;新建水闸8座,闸孔总净宽53m,新建涵闸1座(计家浜涵闸),净宽4m(2孔2m涵闸)及配套管理用房及其水泵、配套电动机组设备安装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建设及维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图纸等或登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tb.huzhou.gov.cn)下载。
4.2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代理人如下信箱:69329964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1月9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1月12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中心大厅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先办理好投标人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ztb.huzhou.gov.cn)。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tb.hu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5.5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每个标段500元 。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招标投标网” 、“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特别说明
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潜在投标人允许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参与下一个标段的开标,但不再参加下一个标段的评标。开评决标的顺序按Ⅰ标-南浔标段‚Ⅱ标-练市标段。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南浔嘉业路789号
联系人:柴先生
邮 编:313009
电 话:0572-3918939
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湖东路455号二楼(升浙大楼2楼)
联 系 人:丁女士
邮 编:313000
电 话:0572-2573515
传 真:0572-2576505
电子信箱:693299644@qq.com
2016年12月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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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条 件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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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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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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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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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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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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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3年12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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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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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南浔区级水利局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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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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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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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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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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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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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12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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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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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南浔区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南浔区级水利局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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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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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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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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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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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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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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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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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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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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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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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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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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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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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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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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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自2016年8月1日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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