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嘉河及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用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F)2018-0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嘉河及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根据浙发改办农经 [2018]38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用地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太嘉河及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嘉湖东部平原湖州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涉及北横塘、南横塘、练市塘等三条东西河道总长约65.7km综合整治及沿线配套设施建设。其中,规划城区南横塘沿线共新建闸站5座,节制闸7座;沿线桥梁共59座,其中拆建9座,保留50座(含3座文保桥梁原址保护)等。工程静态总投资122039万元,工程部分投资65451万元,征地和环境部分投资56588万元。
本工程规划用地共计2208亩,其中永久使用国有土地约60亩,补偿用地土地约2148亩,临时用地土地约3506亩。
招标范围:1.永久征用土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满足服务需要为准):①建设项目占用标准农田占补方案编制(含标准农田基础设施修复方案);②完成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及用地合理性论证报告;③“两区一提升调整方案”(即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区域调整方案);④项目建设用地农转用组件工作;⑤土地报批涉及的“一书五方案”、计划指标申请方案等(不含征地);⑥土地勘测定界测绘(含土地分类和面积量算、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安置地报批、表土剥离方案、土地赔偿图等成果);⑦林地报批;⑧征迁政策处理;⑨本项目用地各类组件报批及土地报批工作应完成的其他内容。⑩对本工程建设用地实际占用情况进行确权定界、打设界桩,并进行宗地地籍测绘;⑪编制项目业主的政策处理执行情况报告和国土验收部门的前期工作报告,向国土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申请,完成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并配合竣工验收;⑫验收完成后,完成项目的登记发证等相关工作;⑬土地使用成果总结报告(如有)。
2.补偿用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满足服务需要为准):①土地勘测定界测绘(含放样、土地分类、面积量算、权属界线测绘及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②打设界桩并编制桩位图;③编制技术总结报告。
3. 其他地形测量:测量比列1:500。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用地登记发证为止。
质量要求:提交的咨询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相关规定,满足初步设计编制要求并满足土地使用办理、报批以及专项验收要求。
本标段技术服务费预算造价约为5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持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和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等。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375788959@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25日。招标人将于2018年12月28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500元。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湖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水利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盛街1500号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
邮 编:313000 邮 编:310013
联系人:牟工 联
系 人:董开服
电 话:0572-2667950 电 话:17757122159
传 真:0572-2034298 传 真:0571-85213970
2018年12月13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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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条 件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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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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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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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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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持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和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测绘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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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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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承担过一项土地报批或专项验收服务业绩工作。
【(1)土地报批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和建设用地批文。(2)专项验收服务证明材料指:合同和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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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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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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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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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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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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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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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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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类或规划类或土地资源管理类的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中无专业类别的,须同时附上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作为判断专业类别的依据,无法判断专业类别的以未配置该专业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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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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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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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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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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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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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注:至少包含2018年9月、10月、11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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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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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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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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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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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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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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