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和孚镇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四河至田下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南浔区和孚镇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四河至田下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浔交复【20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南浔区和孚镇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四河至田下公路起点位于新线至四联公路,起点桩号K0+000,项目起点位于荻港河东村附近,路线沿老路由西向东前进,路线在K0+700 处往东北方向继续延老路前进,终点位于田下村,路线全长1.272Km,拟建路线设有一座桥梁,涵洞2道。
本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设计速度3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桥梁、涵洞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面轴载为BZZ-100,胎压0.7mpa,路基宽度7.5m,其中行车道2×3.25m,土路肩2×0. 5m,沥青混凝土路面。
耕读桥:跨河桥,桩号K0+762 ,配跨3×13m,桥梁全长44.04m,桥面全宽8.5m。上部装配式预应力砼矮 T 梁,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第1施工标段:南浔区和孚镇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四河至田下公路,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第1施工标段:计划施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公告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开标现场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同时向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 19 日 9:3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1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与其余二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合同段同时开标,开标顺序为:①监理合同段②湖盐线至张村公路工程③湖盐线至复乐公路工程④四河至田下公路。
7.2 投标人能同时参与本次开标的3个施工标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施工标的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0572-3361120
邮政编码:3130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3楼321
联 系 人:丁女士
电 话:0572-2573515
传 真:0572-2576505
邮政编码:313000
日期:2019 年1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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