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151号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修复工程普通建筑石料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湖资交矿公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151号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修复工程普通建筑石料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151号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修复工程普通建筑石料矿。
(二)矿区位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山背村,湖州市城区南西23°方向,直距约29公里,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7′35" ,北纬30°39′20",行政隶属吴兴区埭溪镇管辖。
(三)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四)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013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80.0米至+34.5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1)。
附表1 矿区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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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00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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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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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00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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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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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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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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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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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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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745.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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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126.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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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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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755.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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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8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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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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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804.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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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155.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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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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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73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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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80.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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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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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806.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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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166.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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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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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69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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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79.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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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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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801.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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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09.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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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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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690.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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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73.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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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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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794.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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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24.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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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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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691.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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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02.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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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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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779.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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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50.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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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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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708.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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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165.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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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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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76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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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6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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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0.0132平方公里,开挖标高+80.0m~+3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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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矿权出让期限:5.5个月。
(六)生产规模:19.02万吨/年
(七)矿区资源储量:场平区内总开挖土石方量共计72837.1 m3(约合19.02万吨),其中表土剥离量2613.74m3(约合0.50万吨),含全风化薄层;强风化层开挖工程量为10012.5m3(约合2.50万吨);中风化层(基岩)开挖工程量为60210.8m3(约合16.02万吨)。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151号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修复方案》以及所附工程相关图件等实施完成该场地平整及边坡修复工程,并承担相关费用。
2、竞得人须按照《湖州市涉矿工程项目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湖政办发[2017]29号)要求实施。
3、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项目实施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矿山凿岩、机械采掘、铲装运输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范围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设破碎加工机组。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4、竞得人在实施该场地平整及边坡修复工程中,须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吴兴区埭溪镇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5、竞得该采矿权的企业,如不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及以上的,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治理。
四、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一)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kyq.zjgtjy.cn/),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二)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至2022年5月10日17:00时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起至2022年5月11日15: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参与方式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向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自愿选择以银行保函或企业资金监管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35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前述相关证明文件,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申请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二)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5万元;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整数倍。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
采矿权价款需一次性全额缴纳,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湖州市税务局申报并一次性全额缴纳。
(二)政策处理费用
矿区内土地租赁费、地面作物补偿费等政策处理以及有关费用共计48.5620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负责,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起5日内向埭溪镇人民政府缴纳。埭溪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双方签订的《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本工程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
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5日内需向吴兴区埭溪镇人民政府缴纳工程项目边坡修复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95万元整(不计利息),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埭溪镇人民政府予以退还。
七、注意事项
(一)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二)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15日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并清场完毕,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或开采量)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四)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五)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六)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七)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2-2220018,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2.实地踏勘联系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67270344,地址:吴兴区区府路1119号。
3、监督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程先生;联系电话: 0572-2667758,地址:湖州市开元路88号。
4、银行保函业务咨询:
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及下辖支行,联系人:苏女士15857285600,联系电话:15857285600;
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市分行及下辖支行,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8657281779;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市分行及下辖支行,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3615829251;
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市分行及下辖支行,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732365615。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让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交易机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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