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练市镇新会北堡圩区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SLG2022-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浔区练市镇新会北堡圩区整治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2〕102号批准建设,设计、勘察、测量费约240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浔区练市镇新会北堡圩区整治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会北堡圩区位于南浔区练市镇境内,圩区总面积17.33km2(合2.60万亩),该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堤防工程、水闸工程、闸站工程及泵站工程、防汛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圩区新建防洪堤总长21.5km(其中新建土堤16.5km,新建防洪墙5km);新建水闸4座,闸门总净宽20m;新建闸站13座,总装机780kW,闸孔总净宽79m,新增排涝流量15.22m3/s;拆建泵站1座,装机44kW,排涝流量0.84m3/s;防汛道路约5km,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8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7737万元。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所需勘察、测量等内容。
2.2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一切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勘察及设计深度应达到相应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审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设计周期: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初步设计,8月1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持有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和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级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水利”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 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0572-2220028)。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 6月14日 。招标人将于2022年6月1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月 24日 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5.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湖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2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湖盐东路95号 地 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9楼
联 系 人:费汪晨 联 系 人:顾巍巍、俞挺挺
电 话:0572-2903733 电 话:0572-2275856/0572-2275852
传 真: / 传 真: /
2022年6月1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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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条 件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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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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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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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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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同时持有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和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有效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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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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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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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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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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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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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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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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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证明材料:职称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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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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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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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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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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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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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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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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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组成员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1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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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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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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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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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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