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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湖州施家桥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验收服务、环保监测(含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湖州施家桥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10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18〕111批复。项目业主为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验收服务、环保监测(含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进行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4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湖州施家桥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长兴李家巷,G104与G318交叉口处向北600米处是本项目起点,设李家巷互通,再向南穿越戚家山,穿过泰玛仕矿,跨宣杭铁路,从施家门村中间穿过,并设临港互通,跨吕山港,下穿商合杭高铁,跨西苕溪,继续向南在聂村附近(桩号约K14+590)接上306省道,路线向东利用306省道拼宽改建,于K15+500下穿申嘉湖高速西延段,继续利用306省道拼至毛塘坞村(桩号K22+100),路线与306省道分离,向东设百亩山隧道,从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城南片区规划西侧边缘斜穿,在湖州南施家桥附近,与既有104国道相接,终点桩号K26+384.355,其中设了一处长链(K14+590.222-K14+389.144),路线全长约27.186Km。

本项目主线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验收服务和环保监测(含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设2个标段:

1标段: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验收服务(即主线起讫桩号K-1+400~K26+384.355,路线长约27.186公里);主要内容为:为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根据要求编制水土保持实施方案、月报、季报、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以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服务等工作。定期提供过程中验收报告,确保水保专项验收合格。

1标段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2标段:本项目环保监测(含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主线起讫桩号K-1+400~K26+384.355,路线长约27.186公里)主要内容为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含监理)(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全部内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补充落实并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及后评价、协助发包人做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四个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点。并出具监测报告提交发包人,监测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噪声、水体、空气污染等一切涉及项目环境的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及环境专项验收报告,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

2标段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二星及以上和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资质(交通运输类);同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该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 20181226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18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3楼会议室(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80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

   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800号

   编:313000

   话:0572-2057842

   真:0572-2057842

人:王工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

   编:310030

   话:0571-81110517

   真:0571-85421718

人:谢工

                                       人: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

                                         期:201812 26

 

 

附件:
限额以下-公告附件104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湖州施家桥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环保监测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