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高铁站至洪桥公路工程LM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高铁站至洪桥公路工程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资〔2017〕10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以长交〔2018〕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中央大道与现状站前大道交叉口,路线自起点往南跨越长兴港,从富家潭村以及邵家坝村中间穿过,向南靠近钟家浜村东侧,随后经过三家村、沈蒋村以及导古村东侧,继续往南从卢家埭西侧经过,延伸至现状环城北路,形成平交口。路线自平交口沿现状环城北路向东,下穿高铁线后,沿X236继续向东,交于Y129后,形成平交口,沿Y129路线方向向南,终点止于图影大道。路线全长为7.777km,其中新建段长4.4km,老路车行道罩面段长1.142km,利用段长0.749km,道路改建段长1.486km,本次实际施工总长为7.028km(包含罩面段长度),全线设大桥994.8m/4座,中桥181m/4座。本项目工程概算总额为53603.5901万元。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标准,其中一级公路实施段4.286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二级公路3.491公里(其中对环城北路罩面段长1.142公里,利用在建苕溪清水入湖工程长0.749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2 本项目路面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LM01标段:桩号K0+000~K7+777.083(实际施工总长7.028km)段路面工程等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本标段总投资约5894万元。
LM01标段施工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0年05月0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4.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4.3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6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密封标识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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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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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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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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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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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二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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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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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古墩路紫金广场A座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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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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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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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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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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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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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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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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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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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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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62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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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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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53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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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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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62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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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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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53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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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20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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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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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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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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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如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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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投标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查询结果复制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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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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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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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提供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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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制件;(2)合同协议书复制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制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业绩是否公开以及《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认定和核实,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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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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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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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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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情况,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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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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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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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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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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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过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不含小修(或大中修)等公路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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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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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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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 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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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情况,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截图。
6、投标人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最近连续三个月(自2020年01月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它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最近连续三个月(自2019年11月以来)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7、项目经理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制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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