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湖开土资告字(2017)06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红丰路1568号)拍卖宗地编号为湖开土2017-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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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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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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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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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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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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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保
证 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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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行 合同 的定 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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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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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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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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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开土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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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庄单元XN-02-01-01B-1号地块(位于外庄单元,在建万汇广场住宅以西、西塞山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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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居住、商业用地]住宅70年、文体5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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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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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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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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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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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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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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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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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9月29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红丰路1568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拍卖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付50%,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2)交地事宜:地价款付清后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3)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相关要求:该宗地地面存在在建工程。经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计局审核认可在建工程价值15681.465587万元,由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一个月内缴款至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账户。
(5)公建配套要求:①配套养老服务用房,②考虑西南分区文化娱乐配套建设的需要,在裙房部位结合商业功能配套建设一处300-500座的小型影院(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6)地块机非停车设施应严格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相关要求配建,停车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及绿化地。
(7)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参加的竞买者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9)该地块带方案出让,具体相关建设要求以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5、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3300 1649 1350 5301
0548-000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开户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城支行
账号:201000125993032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8
(4)在建工程缴款账户
账户: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湖州农行营业部
账号:19103001040012761
6、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国家级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www.hetd.gov.cn)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7、联系电话: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倪先生 0572-2590123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曹女士 0572-2121019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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