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湖开土资告字(2017)08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红丰路1568号)拍卖宗地编号为湖开土2017-1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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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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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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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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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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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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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保
证 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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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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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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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开土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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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埠南单元XSS-02-02-02B-1号地块(位于杨家埠分区,黄芝山路以西、敢山北路以南、浙江日新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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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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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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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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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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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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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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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交地事宜:地价款付清后30天内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3)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其他相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5)建设周期: 36个月。
(6)参加的竞买者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10月30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红丰路1568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底价。
5、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3300 1649 1350 5301 0548-000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11月9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开户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城支行
账号:201000125993032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8
6、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国家级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www.hetd.gov.cn)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7、联系电话: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倪先生 0572-2590123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曹女士 0572-2121019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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