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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湖开土资告字(2017)08号

【发布时间:2017/10/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湖开土资告字(201708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71110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红丰路1568号)拍卖宗地编号为湖开土2017-1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万元)

  买保

        (万元)

容积率

建筑系数(%

湖开土2017-13

杨家埠南单元XSS-02-02-02B-1号地块(位于杨家埠分区,黄芝山路以西、敢山北路以南、浙江日新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以北)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40

101493

0.7-1.5

不小于

40

6200

1240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交地事宜:地价款付清后30天内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3)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其他相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5)建设周期: 36个月。

6)参加的竞买者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1030日起至2017119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红丰路1568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底价。

5、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3300 1649 1350 5301 0548-0002

竞买保证金于2017119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开户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城支行

账号:201000125993032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8

6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国家级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www.hetd.gov.cn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7联系电话: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倪先生   0572-2590123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曹女士   0572-2121019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