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视频监控存储扩容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0625-21315147-2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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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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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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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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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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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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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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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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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存储扩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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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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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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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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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架式/4U 36盘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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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 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1、获取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自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
请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xkfeifei@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0625-21315147-2 项目”)
3、采购文件费用:不收取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09时50分
七.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公告牌)
八. 磋商时间:2021年4月19日09时50分
九. 磋商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评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十一.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湖州市威莱大街2号
联系人:沈红仙
联系电话:0572- 2030108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汪飞君、马菊美
联系电话:0571-85860235、0571-85860232
传真:0571-85860230
E-Mail:xkfeifei@126.com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
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联系电话: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4.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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