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章村小学的委托, 就《安吉县章村小学校园监控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予以报价。
一、项目编号:JCXJ2018-008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章村小学校园监控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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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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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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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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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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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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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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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内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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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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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20.00万元;
控制价18.8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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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00万元,控制价为18.828万元,投标报价不能超控制价。
2、工期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校园监控的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
3、本项目采购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吉县章村镇)。
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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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相关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并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厂)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表名;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八、询价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2楼);
3、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报名(三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身份证等原件不需邮寄,但在询价现场应当提供,供询价评标小组核查)。
九、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元整,应于询价(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账 户:1205290009000204676
十、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必须由被询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1月1日上午09:00时前递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2、2018年11 月1日上午09:00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由询价小组开始询价,上午09:00时以后将不接受任何报价。
十一、招标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询价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县章村小学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15167217739
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5236715 传 真:0572-502896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02207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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