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公寓楼及生活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提疑回复的通知
编号:JSG(H)2021-047-2
各投标单位: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公寓楼及生活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JSG(H)2021-047】提疑回复如下:
提疑1、资信技术标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建议修改为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已明确,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若该项目无中标通知书的,可以“直接发包备案表”代替中标通知书。
提疑2、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七点:建设单位应当确定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初步设计完成后招标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宜少于30日。且本项目还需进行工程算量,考虑到工程的复杂性,建议适当延后开标日期。
回复: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18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也做相同调整。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延期到2021年10月8日。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师范学院
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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