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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0/8/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湖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政务办)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为正县处级,挂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简称市跑改办)牌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公管办)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为正县处级,与市政务办合署办公。

第三条  市政务办、市公管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和管理制度等。指导全市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三)负责在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交通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集中监管和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对标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标准,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制度规则、创新监管手段和执法机制,着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打击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第四条  市政务办、市公管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后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担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指导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普法宣传。

(三)政务服务管理处。联系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上述领域改革工作的政策研究、方案审核、计划拟订、协调督查、专项评估、统计汇总等工作,指导全市“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管理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负责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政府采购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五)监督检查处。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机构、市场主体的监督管。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纠纷、投诉和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的联动执法。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信息归集和发布。

(六)组宣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第五条  市政务办、市公管办行政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第六条  市政务办、市公管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湖州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联系我们: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湖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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